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拥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三个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智能微电网控制设备及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并在积极筹建“国家智能配电网自动化设备及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是电力装备行业权威的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继电保护、新能源、仿真、安全及环境、自动化及通信、电磁兼容等6个专业检验测试实验室,两个综合性检测基地(许昌总部及珠海开普(在建)),具备电气性能、电磁兼容、通信规约、动态模拟、软件和信息安全、可靠性、气候环境、机械环境、低电压穿越试验等全方位的检测能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电力系统二次设备的检测服务、其他技术服务以及检测设备销售等。其中,电力系统二次设备的检测服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未出现重大变化。
按照检验测试对象划分,公司的检验测试业务分为: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设备检验测试、新能源控制设备及系统检测和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检测。详细情况如下:
(1)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设备:指在电力运行过程中提供电路运行工况、生产指挥信号,对发电机、输电网、变压器、开关等一次设备的工况进行监测、控制、调节、保护的电力设备。包括继电保护设备、自动化监控设备、调度和管理系统、电能计量系统、通信信息系统、辅助系统和工业电器等。
(2)新能源控制设备及系统:指对新能源(太阳能、风能等)发电以及用电过程中的电能进行收集、转换、控制、监测及储存的电力设备和系统。包括发电并网系统、储能系统、微电网控制设备和电源系统等。
(3)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指为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的电力设备和系统。包括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桩、充电连接装置以及充换电站等。
除向客户提供检验测试服务之外,公司还向客户提供试验方法研究、质量控制、项目验收等方面的其他技术服务。
公司在开展检验测试业务时,研发了专业高效的检测设备以提高检验测试能力。鉴于检测设备较好的通用性和易用性,公司还向有研发测试和质量控制需求的客户进行销售。
与客户签订检测订单后,客户送样到公司实验室(或运行现场)进行仔细的检测,公司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检测服务,出具公正、客观的检验测试的数据和检测报告。同时,公司通过技术探讨研究、检测设备研发、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提升检验测试能力、扩大行业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出现重大变化。
作为独立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公司接受客户委托进行仔细的检测服务,独立出具公正、客观的检验测试的数据和检测报告。公司的服务流程包括咨询和委托、试验、报告编制及交付三个阶段。
公司全体员工以客户的真实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服务为核心,以“速度、微笑、帮助客户成功”为服务理念,以“零缺陷”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实现了全员营销的效果。
公司依托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分会、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力系统控制与保护专业委员会、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与试验专业委员会、全国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行业平台,凭借自身技术能力和优势,不断研发行业前沿技术,积极承担标准制修订、标准试验验证等重要工作,开展专题技术讲座、标准宣贯、论文交流等活动,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提升了“开普检测”品牌影响力。
公司热情参加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终端用户的质量检验活动,将检测工作对接最终用户的运行质量需求,形成检验测试的机构-制造企业-终端用户的质量传递,获得市场的全方位认可。公司热情参加最终用户运行规范、检验测试标准规范的制定以及电力设备正常运行分析研讨会,提高了公司在终端用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公司采购的内容最重要的包含检测设备、办公用品、基建施工、劳务、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按照流程进行采购审批,并采取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来进行采购。
宏观经济层面,跟着社会经济的持续不断的发展,电力工业、电力系统规模逐步扩大,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催生更多的检测需求,电力设备检验测试行业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产业政策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明白准确地提出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壮大新能源、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政策面给电力装备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公司加强对新产品和新标准的跟踪研究,并积极做试验能力扩充,挖掘新兴市场,扩大市场容量。
公司研制批量化和自动化检测设备,提高人均检测效率;自主开发办公自动化系统、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等,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公司整体运营和管理效率。
公司所属检验测试行业是国民经济架构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升我国产品质量水平,是我们国家的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方向,《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将“商品质量认证和质量检验”列入鼓励类项目,《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将检验测试服务业列为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中央关于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大目标的建议提出: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方面,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加强标准、计量、专利等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2019年1月,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2018年版)》,检验测试服务纳入该新版目录,为23个重点发展领域之一,支持了检验测试市场的持续扩大。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计,截至2019年底,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检验测试服务业共有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44,007家,较上年增长11.4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25.09亿元。从业人员128.47万人。共拥有各类仪器设施710.82万台套,仪器设施资产原值3,681.17亿元,共对社会出具各类检验测试报告5.27亿份。检验检验测试市场容量稳步增长。
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指出,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测试、试验验证等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聚焦提高产业创新力,加快发展研发设计、工业设计、商务咨询、检验测试认证等服务。“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发布,也给检验测试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015年,国务院制定了《中国制造2025》,提出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的十大领域,这中间还包括电力装备。《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将新能源产业(含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产业(含充电、换电及加氢设施)均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对外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一2035年)》提出,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我们国家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高度无人驾驶汽车实现规模化应用,充换电服务网络便捷高效,氢燃料供给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的提升。
2020年12月,国家能源局在2021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风电光伏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新增装机总量较“十三五”有大幅度增长。要大力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储存能力,全力发展抽水蓄能和储能产业,快速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
2021年3月,《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体系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全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增加停车场、充电桩、换电站等设施,加快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明白准确地提出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加快壮大新能源、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加快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
2021年1月,国家电网2021年工作会议提出,全面推动产业升级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加快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坚持绿色发展,注重智慧赋能,强化安全保障,突出价值创造。
2021年1月,南方电网2021年工作会议提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清洁低碳转型。有效服务产业体系升级,全力支持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展,积极引导能源绿色消费。
2021年3月,国家电网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提出,牢固树立“能源转型、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电网发展,加大技术创新,推动能源电力从高碳向低碳、从以化石能源为主向以清洁能源为主转变,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电力设备行业受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的支持,将推动电力二次设备领域新一轮技术革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预计将带动相关领域的检验检测市场的继续发展。
公司依靠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扎实的继电保护检测技术,先后获批了“国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智能微电网控制设备及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18年7月13日,全资子公司珠海开普获国家认监委批准筹建“国家智能配电网自动化设备及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认实函[2018]34号),筹建目标与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高度契合。除了国家授权的检验测试中心资质之外,公司还获得了国家相关部委批准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检测服务平台,公司所拥有的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检测服务平台,成为公司行业地位的重要体现。
在检测领域,标准是开展检验测试业务的基础,参与标准的起草过程是检验测试的机构精准把握规定要求、掌握最新技术动向的重要方法,也是检测机构通过标准话语权展示技术实力的有利契机。
作为行业内的权威检验测试机构,近年来公司共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8项,国家标准42项,行业标准23项,团体标准4项,其中作为召集人单位主持起草的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8项、行业标准3项、团体标准1项。通过标准制修订过程,公司掌握了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新能源控制设备及系统领域及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的最新技术方面的要求,逐步扩大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引领了该类电力设备检验测试技术的发展,同时也为公司抢占最新的检测市场创造了条件。
近年来电力系统领域技术革新较快,在新能源、智能电网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背景下,大量新型电力设备和电力技术不断开发应用。由于行业标准从起草到最终颁布过程较长,且产业高质量发展速度较快,国家及行业标准一般会滞后于产业高质量发展1-2年时间。因此在新产品和技术推出初期,标准尚未颁布时,需要行业内权威的机构利用技术和经验优势,先期开展标准试验研究及验证工作,经试验验证后逐步推广并且标准化。开展标准试验研究及验证工作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对召集单位的行业地位、检测技术的精湛程度以及行业视野都有非常高的要求。
公司的专家团队先后开展了特高压直流输电、特高压交流输电、广域相量测量系统、就地化保护设施、模拟量输入式合并单元以及数字式合并单元装置等多项新型技术的标准试验研究及验证工作,并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项目中得到普遍应用,极大地提升了公司在行业中的线、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不是真的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环境和疫情冲击,公司积极复工复产,坚持以客户的真实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积极开拓市场,优化内部管理,严控成本费用。在一季度受疫情冲击出现业绩大幅滑坡的情况下,牢牢把握电力二次设备检验测试市场,多点对接新兴检测市场,随后业绩实现反转,全年业务总量虽同比下降,但逐渐趋于稳定。同时,依托国家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能源、特高压、充电桩等产业投资力度的政策,以及“十四五”规划对电动汽车充电产业的政策支持,积极开展试验研发与技术营销,公司新能源控制设备及系统、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等检验测试业务出现较大幅度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5,487,175.95元,同比下降18.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259,742.72元,同比下降31.38%。
面对新冠疫情的考验,公司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指令和要求,在确保疫情严密防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复工复产,并采用“远程实时透明实验室”等技术进行远程试验,春节疫情高发期间仍就保持订单交付,努力减轻疫情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在疫情缓解后,第一时间开辟客户防疫隔离区,保障人员试验交流通畅,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打响了经营业绩的保卫战,实现了下半年的业绩稳定恢复。
2020年,公司聚焦精深主业,在电力二次设备检验测试领域持续发力,积极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巨大不利影响,全年检测收入达141,242,404.24元,同比下降27.27%。
(1)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设备检验测试:2020年,全年业务收入88,131,678.77元,同比下降45.79%。根本原因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客户研发计划延迟、新产品送样检测减少或没有到达预期,部分计划完成的检验测试的项目出现延期或停滞,造成相关业务收入下滑。报告期内公司承担了国家电网组织的国产化保护设施、35kV及以下开关柜保护设施专用连接器组件、110kV/66kV线路保护和备自投装置软件版本认证和选配插件检测等多个批次继电保护专业检验测试任务,承担南方电网组织的控制型子站、110kV线路/母线/变压器/母联(分段)、智能终端、过程层交换机、智能录波器等多个批次的检测工作。
(2)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检测:2020年,全年业务收入40,164,929.25元,同比增长89.41%。根本原因系公司依托国家“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及“十四五”规划对电动汽车充电产业的政策支持,积极开展试验研发和技术研讨,获得了较多的市场订单。报告期内公司主办第四届中国电动汽车充换电与驱动系统学术研讨会(常州),参加电动汽车充电模块标准宣贯会(深圳),还根据充电桩产品风险监测的要求,合作开发了便携式随车充电器漏电流检测系统。此外,公司获批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充电设施标识(检测、认证)评定现场安全评估授权机构”。
(3)新能源控制设备及系统:2020年,全年业务收入12,945,796.23元,同比增长24.24%。根本原因系国内新能源发电产业随国家“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政策牵引,行业景气度不断的提高,加之公司加大市场营销,相关这类的产品检测订单出现增长。
2020年,检测设备出售的收益17,854,867.21元,同比增长199.64%。其中,公司中标并实施南京江宁经开高新创投有限公司EPC总包项目“电力系统数字仿真设备、风光储微网展示应用及试验系统”,合同金额1,428万元(含税),占检测设备出售的收益比重较大,由于该合同涉及较大比重的采购,致使检测设备销售毛利率下降54.12%。
2020年,其他技术服务收入5,315,848.81元,同比增长284.5%。其中,公司实施完成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园区多元用户互动的配用电系统关键技术探讨研究与示范”从化明珠工业园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的试验验证。通过该项目,公司率先在业内展开了能源互联网实时仿线、积极开展技术营销,开拓检验测试业务发展契机
2020年,公司加强技术营销,带动业务增长。开拓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综自系统抽检、配电终端到货抽检、传感器产品检验、连接器/电连接端子检验、电力巡检机器人、可靠性试验、厂站涉网自动化现场检验等项目。
2020年,公司科研创新工作有序进行,试验研究、设备开发、工装改进等方面均获得了突出成果,并在省级科技成果鉴定方面取得重大收获。
公司10项产品通过了中机联新产品新技术鉴定。其中,“KPF1A新型高压直流输电控制保护仿真检测系统”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KP-DM-GZJC基于实时仿真技术的故障指示器检验测试平台”、“ART-61850基于IEC 61850通信协议的自动测试平台研究”等4项产品性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在某些技术方面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基于IGBT技术的大功率电源中断和暂降试验技术探讨研究”、“ART-9000电气安全试验自动测试平台”等5项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能源互联网实时数字仿真系统”项目完成广州从化产业园区等3个多能系统仿真试验研究,“RTplus实时仿真系统升级”成功应用于雄安新区配电网仿真实验室、湖南省检修公司仿真培训、云南电科院稳控仿真等项目。“RTamp高频数字仿真功放研究”在功率放大器研发试制的基础上,启动小批量生产;“继电保护静模标准化测试技术升级”项目开发了继电保护标准化测试样机,该样机既可用于动模测试,也能用于静模测试,为后续产品化打下基础;“基于GTFPGA的仿真新技术的应用研究”完成了基于GTFPGA接口装置的Aurora通信协议开发以及基于GTFPGA的行波装置、柔性直流输电系统和链式SVG系统的仿线月,公司参与的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高效率电力电子变压器及其交直流灵活组网关键技术与应用项目”获得中国机械工业科技奖一等奖。
研发成果方面,公司全年共申请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获得软件著作权13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10项,发表学术论文54篇,其中核心期刊11篇。
标准化领域,公司全年参与起草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12项、团体标准6项,参与立项行业标准3项,保持在继电保护、充电桩、新能源等领域的先发优势。此外,正式对外发布参与的国家标准1项,能源行业标准3项,中电联团标1项。
1、电磁兼容试验能力建设:建设满足ISO 7637-2和ISO 7637-3的汽车电子的瞬态脉冲抗扰度测试能力,为汽车电子电磁兼容检测迈出第一步;建成符合GB/T 17626.34的大功率设备电压中断检测系统,满足了充电桩、大功率电源的测试要求。
2、仿真试验能力建设:完成柔性直流工程模型开发、配电终端动模测试环境建设、直流配电网仿真试验能力建设以及高精度大变比零序电力互感器测试能力建设。
3、一二次融合试验能力建设:完成一二次融合自动检测系统的调试验收及校准,以及高压设备雷电冲击试验的能力验证工作。
4、巡检机器人试验能力建设:巡检机器人测试区域(2000平方米)已通过评审专家组评审验收。
5、软件和信息安全测试能力建设:初步建立软件测试能力和源代码扫描测试能力。
6、环境实验室建设:根据充电桩、逆变器、直流电源等产品的噪声测量需求,建成60立方半消声室。
7、燃料电池发动机试验能力建设:建设氢燃料电池发动机试验系统及测试能力,启动有关技术预研。
8、自动化及通信协议试验能力建设:成功获批UCAIug IEC 61850 Ed2.0 A级实验室,能够向国内企业客户颁发国际认可的电力设备新版通信标准认证证书;研发IEC/IEEE 60255-118-1:2018标准测试数据TVE误差自动处理工具;建立台区融合终端DL/T 698.45和MQTT消息队列遥测传输协议测试能力;开发可靠性威布尔测试工具,具备加速寿命试验数据分析及结果评估的能力。
9、电气性能及安全试验能力建设:建立台区智能融合终端测试平台;持续改进电气安全自动测试平台,完成绝缘性能的全自动测试;购置配电终端集成测试平台,提高产能。
10、标准能力扩项情况:2020年公司共进行4次实验室评审,变更标准32个,扩项标准72个。截止2020年底,公司共计认可授权标准452个,同比增加18%。
2020年9月2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成功登陆长期资金市场,迎来企业未来的发展新机遇。本次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0.4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8,4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人民币555,672,287.88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建设公司“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运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节“五、投资情况分析一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渐完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重点投入资源以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尤其是董监高履职能力的建设。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出现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实现7,425.97万元,下降31.38%,主要是因为:2020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客户研发计划延迟、新产品送样检测减少或没有到达预期,部分计划完成的检验测试的项目出现延期或停滞,造成全年营业收入下滑;公司检验测试业务各项成本费用变动幅度不大,但检测设备销售业务成本增幅较大。因此,公司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前一报告期下降幅度较大。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联的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二十三)。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由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取代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本公司在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各项业务收入确认政策保持不变。
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将预收合同对价中,预收增值税部分列报为其他流动负债,扣除预收增值税后列报为合同负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报为合同资产。
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由董事长姚致清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1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人(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1.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
公司独立董事马锁明、唐民琪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
3.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9),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报告》。
4.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23-10004号)。
5.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
6.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
特别提示:《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1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预算指标,取决于宏观经济运行、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发展状况及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影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7.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
7.1与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及《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张喜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4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会议同意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姚致清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4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李亚萍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4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马锁明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4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唐民琪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同意4票,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中涉及董事薪酬/津贴的部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对公司开展审计等相关工作中客观公正地履行了职责,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1.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审核报告;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23-10000号)、《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4)。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23-10004号);
5.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23-10000号);
6.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8.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1年4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9、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就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议案7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姚致清、李亚萍、王凤、傅润炜。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4月27日9:00至11:30及14:00至16: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1 年4月27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下文4、“登记手续”)的扫描件。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别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一);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原件);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13:40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三。
本人/本公司作为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做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 年4月27日16:00之前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交,不接受电线.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3008,投票简称:开普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做投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会议于2021年4月8日在河南省许昌市尚德路1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由监事会主席李志勇先生主持召开。通知于2020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1.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
2.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9),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年度报告》。
3.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现在存在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真实的情况需要,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真实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 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